司法拍賣程序設置的目標是在公開、公正、公平基礎上實現執行標的物價值的最大化,但因司法拍賣具有強制性、非自有性和利他性的特點,其在程序設定上對執行權行使主體有較為嚴格的程序規制。
針對司法評估機制存在一些問題,近兩年來,不少地方司法機關針對此正在進行著改革和探索。
1.揚州法院上線執行案件市場價格查詢平臺
8月1日,江蘇揚州法院聯合揚州物價局正式發布《關于運用批量估值技術化解涉案財產處置價格爭議的意見》,執行案件詢價平臺正式上線運行。這意味著今后對涉案財產的價格評估,對于符合詢價條件的,將不再委托第三方商業機構進行評估,而是交由系統自動完成。據悉,該執行案件詢價平臺由揚州市中級法院與揚州市物價局合作建立,目前可詢價的主要包括市區住宅類用房,以后視需要將推廣至工業、商業用房和機動車等。
2015年9月21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程序中司法評估、拍賣有關問題的規定(試行)》。《規定》要求根據案件執行的結果決定評估收費的高低以及是否收費,并由評估公司在勘驗過程中負責調查質量瑕疵。
對于涉案財產的評估,無論拍賣標的物是否成交,評估師實際已經完成了相關評估工作。正是基于此,很多機構和評估人員認為“不成交不收費”顯失公平,《規定》下發后,在評估機構中引起較大爭議。
隨后,作為評估機構娘家的當地行業協會先后發聲,反映行業訴求。同時,評協和房學也發出相關通知,建議評估機構暫緩承接相關司法鑒定業務。
在一些評估機構暫緩承接法院司法業務和商業評估“周期長、收費高”背景下。
2016年上半年開始,揚州市中級法院嘗試與揚州市物價局合作,建成了執行案件市場價格水平查詢網絡平臺,利用物價部門現有的價格數據庫對該市商品住宅房通過市場詢價的方式確定拍賣保留價。
據介紹,經過一年多的試運行,該詢價系統取得較好的成效。為此,揚州市法院決定和物價局合作,將該系統推廣至全市各縣區人民法院。
2.采用批量評估技術進行詢價確定司法拍賣保留價已有先例
今年,廣西南寧市興寧區和廣東順德區人民法院,先后就聯合當地稅務部門啟動標的物評估詢價機制,即拍賣的標的物將不需要再委托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直接通過當地地方稅務局的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給出涉案房產的到評估交易價格,并出具相應的價格證明,為標的物的拍賣保留價提供參考。
3.批量評估在司法鑒定評估應用上仍有局限性
不可否認,隨著批量評估技術應用,肯定還會有其他法院跟進。可以預見傳統司法評估業務進一步萎縮。
采用價格評估系統進行詢價,由系統對標的物自動進行評估,提高工作量,改變評估效率相對偏低現象。但從各地法院披露情況看,目前詢價標的仍主要局限于當地住宅類用房。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標的物分布廣泛、種類繁多,且權益復雜,批量自動評估均會因此而受到限制。
以移動互聯網為代表的科技發展,以深入各行各業,他對各行各業的影響不完全相同。自動估價、批量估價技術應用對房地產估價這一方面的影響越來越大。對于一些標準化的住宅類用房、典型商鋪和車輛等,被自動智能化替代只是時間問題。當然,正如我們上面所說,司法標的物類型復雜,多樣。除了住宅類用房外,還有不少非標標的物,如在建工程,特殊類用房以及企業股權、無形資產等均需依賴于專業評估人員,才可以勝任發現其價值。不動產類物業權益狀況多樣,即使是標準化住宅類物業,也會由于權益狀況不同,對其價值也會產生重大影響,這些在自動估價過程中也難以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