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由國土資源部組織修訂的國家標準《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 21010-2017),經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準發布并實施。

新版標準完善了地類含義,細化了二級類劃分,調整了地類名稱,增加了濕地歸類,將土地利用類型分為耕地、園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礦倉儲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特殊用地、交通運輸用地、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其他用地等12個一級類、72個二級類。【評估師資訊】
新版分類與二調分類有哪些變化?
新版分類標準在“03林地”下增加二級類“0304森林沼澤”和“0306灌叢沼澤”等,在“04草地”下增加二級類“0402沼澤草地”,在“02園地”中新增了“0203橡膠園”,滿足部門管理需求,強化對特色樹種資源的保護。

建設用地部分,主要是對二級類進行了進一步的細分。【評估師資訊】
“05商服用地”下原“051批發零售用地”細分為“0501零售商業用地”和“0502批發市場用地”,原“052住宿餐飲用地”細分為“0503餐飲用地”和“0504旅館用地”,新增加了“0506娛樂用地”。【評估師資訊】
2017版商服用地分類

“06工礦倉儲用地”下將原屬于“062采礦用地”的鹽田,單獨拿出新增加一個分類“0603鹽田”。
2017版工礦倉儲用地分類

“08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下將原“083科教用地”細分為“0803教育用地”和“0804科研用地”,將“084醫衛慈善用地”細分為“0805醫療衛生用地”和“0806社會福利用地”,將“085文體娛樂用地”細分為“0807文化設施用地”和“0808體育用地”,”娛樂用地“調至“05商服用地“下,同時將原“088風景名勝設施用地”調至“09特殊用地”一級分類。
2017版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分類

“10交通運輸用地”分類下,新增加了“1002軌道交通用地”、“1005交通服務場站用地”,同時將原“103街巷用地”調整為“1004城鎮村道路用地”,相應進一步明晰了含義。
2017版交通運輸用地分類

引外,交通運輸類用地進一步明確農村道路標準。"在農村范圍內,南方寬度≥1.0米、≤8米,北方寬度≥2.0米、≤8米,用于村間、田間交通運輸,并在國家公路網絡體系之外,以服務于農村農業上產為主要用途的道路(含機耕道)根據現代農業發展需要,將寬度上限提升為8米。"
新版農村道路標準根據現代農業發展需要,將寬度上限提升為8米。